| 关于开展“城中村”安全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白安委发[2011] 18 号 区政府有关部门,相关街道办事处: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下区“城中村”安全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白政办发[2011]70号)要求,为扎实推进“城中村”安全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有效防范重特大火灾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区安委会决定于11月上旬对全区开展“城中村”安全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白政办发[2011]70号文件规定的(光华路街道蒋家街和月牙湖街道关门口)2个“城中村”。 二、督查内容 “城中村”安全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三、督查时间安排 11月2日由区安委办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各组督查时间,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提前通知相关部门)。 四、督查组分组 本次督查由区安委办牵头,分两组进行。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区安监局领导带队,区公安分局、住建局、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消防大队参加,督查光华路街道蒋家街。 区安监局安排一名联络员做好具体联络工作。 第二组:区公安分局领导带队,区安监局、城管局、商务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消防大队参加,督查月牙湖街道关门口。 区公安分局安排一名联络员做好具体联络工作。 五、督查的方法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方式。各督查组既要听取街道汇报总体工作进展情况,又要深入“城中村”现场掌握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六、有关要求 1、各有关部门、相关街道要高度重视这次督查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督查各项工作。 2、各督查组要做好联络工作,深入了解各单位对此项工作的推进情况,确保督查取得实效。 3、各督查组要对督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11月7日前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4、请各单位于10月31日前将参加督查的人员、职务、联系方式报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王礼宏,电话(传真):84556337 南京市白下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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