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09年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街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市安委会关于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行为,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区安委会决定,今年全区重点围绕道路交通、建筑(拆迁)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特种设备、燃气、危险物品等七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由交警二大队牵头负责,区市容局、区教育局、区旅游局等部门和各街道配合。
(二)建筑(拆迁)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由区建设局、区房产局牵头负责,区安监局和各街道配合。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等配合。
(四)重点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区消防大队牵头负责,区安监局、区文化局、区教育局、区旅游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局等配合。
(五)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由区质监分局牵头负责,区安监局、区房产局等配合。
(六)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和各街道配合。
(七)危险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由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区安监局配合。
二、整治目标及内容
(一)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以交通安全“五进”为载体,借助现代传媒手段,发动社会力量,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营造和谐交通的浓厚氛围;确保全年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同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杜绝重大事故,努力实现“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损害后果明显降低、杜绝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的总体目标。
(二)建筑(拆迁)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以预防高处坠落、坍塌和机械伤害事故为重点,突出抓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专家论证及验收,机械设备的使用登记、备案等管理工作,防范事故发生。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告知承诺等制度,强化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查处重大危险源监控不满足规定要求、作业现场安全措施不落实、非法储存、超量储存和非法经营危化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行业本质安全度。
(四)重点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结合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及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影剧院、舞厅、酒吧、网吧、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古建筑、多产权、多使用权建筑及在用在建的高层、地下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积极构建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动态监管体系、应急救援体系,督促各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消防监管责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火灾隐患整治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
(五)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强化对各类电梯隐患整改工作的跟踪督查,对全区服务行业锅炉房、厨房、制冷房和洗衣房等“四房”压力容器全面清理整治,督促使用单位及时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申报定期检验,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确保设备登记、人员持证。
(六)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加快对违法占压燃气管线建构筑物的拆除进度,推动消除违章建筑占压燃气管道工作,打击取缔“黑气”点,逐步建立燃气安全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区燃气安全。
(七)危险物品安全专项整治 实行剧毒化学品和民爆物品运输全程监控,建立危险物品流出、流入地公安机关联动机制,实行跟踪管理和全程护送。积极推广专用运输车辆、船舶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确保运输安全和城市安全,确保全年不发生有影响的重特大涉危事故、案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牵头部门应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研究制订整治计划,落实整治责任,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二)制订整治方案。各牵头部门要根据各自实际和工作职责,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和整治措施,突出行业特点和工作重点,使专项整治项目在往年工作的基础上要有新的突破和提升。
(三)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各牵头及配合部门在整治工作中要相互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区安委会办公室定期安排专项整治检查考核,组织牵头部门工作交流,并根据需要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及时通报有关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突出隐患整改,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大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要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机制,争取全社会的广泛支持。要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安全生产从集中整治向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转变。
各有关部门和街道要按照通知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实现2009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目标 南京市白下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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