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10年白下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白安委发[2010]6号 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全力营造“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氛围,根据省、市安委会统一部署要求,现就开展2010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重点,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6月13日为“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 “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要紧紧围绕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部署,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素质,推动社会安全发展,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组织领导 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区团委、区文化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区质监局、区工商局、交警二大队等部门组成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具体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区级主题宣传活动,帮助、协调各单位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等。 四、活动形式和内容 各单位要根据区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按照“统一组织、部门联动,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和进家庭、进学校、进工地”的“六进”宣传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1、专题布置。区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下发2010年白下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2、室外宣传。5月下旬,利用全区企业室外电子大屏幕、公益广告栏等进行宣传,突出营造“安全生产月”宣传氛围。 3、广场活动。6月上旬,区政府举办2010年白下区 “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室外宣传活动。 4、教育培训。6月下旬举办区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专题宣讲,举办街道安监站、社区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举办第二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培训班。 5、应急演练。6月份组织、指导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6、隐患整改。区政府将专题下文、会议布置、签订责任状等形式,确保按照时限完成市、区政府挂牌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 7、专项治理。根据区政府2010年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布置会要求,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对7家专项治理工作牵头单位阶段性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第9个、我区第17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规划好重点宣传活动,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企业”为宣传内容,在交通要道醒目地段、市民广场、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内,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制作专栏、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落实。 2、突出重点,加强检查。各单位要针对夏季高温(汛期)季节性安全事故高发、频发的特点,以防范季节性安全事故为重点,组织力量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积极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3、立足长远,健全机制。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宣传教育工作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以“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为契机,在“预防为主”上下功夫,在推进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逐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请各单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分别于6月5日和7月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安监局),同时及时总结上报在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在“安全生产月”活动简报中予以宣传和推广。 南京市白下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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