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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二○一○年白下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白政发[2010]19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现将《二○一○年白下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白下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0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继续深化“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以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全力压降事故,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全区各项生产安全指标在可控范围之内,为全区“三个发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力争全年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实现“三下降”,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努力促进全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三、考核单位
    根据《白下区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奖惩规定》规定,区政府对以下27家考核单位各项指标控制情况进行年终考核,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奖惩。
    区政府办、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市容局、建设局、房产局、商务局、文化局、卫生局、人防办、高新园区、旅游局、体育局、新管办、民宗局、五老村街道、洪武路街道、大光路街道、瑞金路街道、月牙湖街道、光华路街道、朝天宫街道、白下房地产拆迁有限公司、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光华开发公司、庆盛开发公司。
    四、2010年工作思路和措施
    工作思路:围绕“一个目标”即以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全力压降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内。落实“两个主体”即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两个责任主体,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责任,强化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责任,形成权责清晰、责任到人、追究到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三个机制”即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机制;建立联合执法监管机制。坚持“四项制度”即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各项会议制度。加大“五个力度”即加大全员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加大安全执法检查力度;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力度;加大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力度。
    工作措施:
    (一)围绕“一个目标”,强化监管体系。
    1、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年初,由区政府下达控制指标,层层签订责任状,完善全覆盖式安全监管体系,把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重心由控制事故转向预防事故、事后监管转向事前防范。
    2、健全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认真抓好街道安监站队伍建设,做到编制、经费、人员和装备“四落实”,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四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将安全监管的触角延伸到社区、辖区内企业。
    3、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加强值班,特别是领导带班制度,遇有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白下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白政发【2007】247号)规定执行。
    (二)落实“两个主体”,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政府是安全生产监管主体,政府行政首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强化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三)建立“三个机制”,提高执法效能。
    1、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在近年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对隐患分布和和治理情况登记建档,制定切实可行的隐患整治方案,完善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制度,落实治理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2、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将公共安全应急专项资金用于公共安全基础建设上,改善公共安全条件,保障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应急救援工作。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来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和实战能力。
    3、建立联合执法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政府相关部门、公检法等各方面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四)坚持“四项制度”,严格各项制度落实。
    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坚持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层层签订责任状,控制指标层层予以分解,做到指标体系明确、责任落实到位。施行五条“一票否决”。
    2、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各级领导干部实行“一岗双责”,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认真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4、坚持各项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区政府常务会议汇报制度,坚持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定期通报会议制度,坚持电力保护和道路交通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部门(街道)工作讲评会议制度等。
    (五)加大“五个力度” ,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加大全员宣传教育培训力度。通过专题讲座、编发简报、业务培训等活动,组织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技能。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使辖区内居民安全生产意识普遍提高。
    2、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树立“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理念,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主动深入企业,帮助企业健全制度、查找隐患、制订整改方案,做好服务。坚持“首查不罚、整改不罚、不改必罚、重犯重罚”的原则,开展打“三非”、反“三违”、防“三超”活动。
    3、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按照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要求,充分发挥部门联动的作用,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力度,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全力消除各类隐患,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4、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力度。深入开展道路交通、燃气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建筑、危化品、职业危害等七项专项治理活动,按照时限完成省、市政府挂牌整改的重大隐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燃气安全长效管理网络,在街道设立燃气安全监督员,有效控制占压燃气管道建构筑物的数量,实现从以拆为主到以防为主的转变,确保区域内燃气安全。
    5、加大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力度。加大对街道安监站和社区安管人员的培训力度,鼓励区街安全监管人员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全面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创新的精神、百倍的努力、扎实的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基础性工作,确保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无事故,努力为白下“三个发展”提供可靠安全保障。

南京市白下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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