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转发省市《关于近期连续发生三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 关于上报《白下区安全生产大排查情况汇总表》的通知 ·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突发气象灾害预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关于信息日报的通知 · 安全生产表格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最新新闻

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白安委发[2010]9号

    区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认真汲取“7.28”栖霞区原南京塑料第四厂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安委办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加强全区安全生产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生活稳定,结合我区实际,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关系,切实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深入基层、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对因忽视预防、疏于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者,依法从严处理。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排查消除隐患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行政“一把手”要立即组织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工作布置会,认真研究制定各项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薄弱环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要突出当前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加强安全用水、电、气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尤其对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果断措施,从根本上杜绝重大事故发生,要突出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全面掌握区域内安全生产基本状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履行监管职能

    根据区委、区政府紧急会议精神,区安监局负责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组织实施和专项督查,区监察局对全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单位履职情况跟踪监察;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具体抓好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1、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区安监局加大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和重大危险源执法检查力度,督促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的管理,严禁超范围经营和超量储存,按照安全生产“属地化管理”原则,密切配合,严防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交警二大队加大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的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防止发生运输车辆倾覆、泄漏事故,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交警二大队加大路面巡查、检查力度,从严查处超载、超限、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督促各类运输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各类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加强夏季安全教育,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各类车辆防事故工作;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严防道路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3、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区消防大队对各类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重点防火单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人员控制和疏导措施,重点突出“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突出政府挂牌整改重大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依法坚决整改和关闭不符合消防安全基本条件的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以及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区教育局对全区幼儿园和中小学校校园设施及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区民政局对区域内老年公寓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区文化局对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区卫生局对管辖的医院进行安全检查;区商务局对全区商贸系统内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检查,加强对风景名胜点安全管理,完善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对宾馆、旅游场所等单位重点安全检查;区体育局对区域内体育场馆、游泳池等进行安全检查;区新管办对新街口区域内单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区民宗局对宗教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区工商分局负责监督各类市场的安全管理,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依法取缔和吊销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单位的生产、经营资格;质监白下分局对区域内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要实施重点监控;其他各职能部门按照安全管理职责分工实施安全检查;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安全生产“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大对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检查力度,突出区域内“小经营场所”和居民区,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4、加强建筑施工及拆迁场地安全监管。区住建局、高新园区、拆迁办及各开发公司等单位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所有建筑施工工程、拆迁工地现场,都要明确相关各方安全职责,规范拆迁工作,规范工程建设,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注意防止因赶工期、抢进度而忽视安全生产的问题;要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和现场管理,落实对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技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强化施工现场重点设备设施安全管理,严防野蛮施工操作,有效防范触电、坍塌和坠落、高温中暑等事故发生。

    四、严格值班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和妥善处置;严格落实各类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相关应急装备、物资、人员,建立完善快速反应、高效通畅的应急工作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迅速果断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缩小影响,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

南京市白下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九日

版权所有:南京市白下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技术支持:中国南京网站
Copyright@2006 www.nanji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for more information contact webmas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