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 关于对区域内加油(气)站、液化气换气站和燃气管线安全检查的通知 · 关于印发《白下区高层建筑公共安全预警处置工作机制》的通知 ·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气焊操作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当前位置:首页 >> 安监站工作职责、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一、事故发生后,街道领导和有关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事故发生后,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应在时限内,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事故情况,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谎报、不瞒报。

  三、认真做好地区安全稳定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事故单位做好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善后工作,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各项工作。

  四、监督事故发生单位严格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事态扩大和再次发生。

版权所有:南京市白下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技术支持:中国南京网站
Copyright@2006 www.nanji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for more information contact webmaster.